政府采購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求方和政府采購執(zhí)行部門,三方之間對要履行的各種義務進行如何的分配及所要承擔的責任答成共識。政府采購的整個流程,區(qū)別與非政府采購的注意事項。那么,政府采購一般具有哪些流程呢?今天,方圓資信小編為您提供相關介紹,供您參考。
一、政府采購一般具有哪些流程
(一)單位提出采購計劃,報市財政局分管業(yè)務科室進行預算審核;
(二)財政局各業(yè)務科室批復采購計劃,轉(zhuǎn)采購辦;
(三)采購辦按政府采購制度審批匯總采購計劃,一般貨物采購交由政府采購中心采購,特殊物品采購可委托單位自行采購;
(四)政府采購中心制作標書,并送采購單位確認;
(五)政府采購中心發(fā)布招標公告或發(fā)出招標邀請,發(fā)售標書,組織投標,主持開標;
(六)評標委員會進行評標,選出預中標供應商。經(jīng)采購單位確認后,決定中標供應商;
(七)中標供應商與采購單位簽訂合同;
(八)中標供應商履約,采購辦與采購單位驗收(對技術要求高的采購項目要有專家參與驗收)后,由采購單位把合同、供貨發(fā)票原件和《采購單位驗收物品意見表》送到采購中心辦理付款手續(xù);
(九)政府采購中心把手續(xù)辦好,送交采購辦作為依據(jù),向供應商支付貨款;
(十)采購單位入固定資產(chǎn)賬;
(十一)招標活動結(jié)束后采購部門要建立檔案,包括各供應商招標的標底資料、評標結(jié)果、公布的合法證書、公證資料、招標方案等。
二、政府采購方式
政府采購一般采用以下六種方式:
(一)公開招標。公開招標是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采購人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其具體數(shù)額標準,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guī)定;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因特殊情況需要采用公開招標以外的采購方式的,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獲得設區(qū)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的批準。
(二)邀請招標。采取邀請招標方式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符合下面兩種情況之一:一是具有特殊性,換句話說采購貨物或者服務只能向有限范圍的供應商采購的;二是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三)競爭性談判。依照《政府采購法》的規(guī)定,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政府采購應當具備以下四項條件之一:
1、采用招標的方式后沒有供應商投標或者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2、技術復雜或者性質(zhì)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guī)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3、采用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四)單一來源采購;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應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fā)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xù)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五)詢價;詢價顧名思義即采取詢問供應商價格的方式進行政府采購,它一般適用采購的貨物規(guī)格、標準統(tǒng)一、現(xiàn)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購項目。
(六)國務院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認定的其他采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