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中標往往就像中了彩票一樣令人興奮,這么難得地贏得了頭彩,卻有些企業(yè)因為自身的原因最終放棄了中標資格。投標可不是你想來就來,棄標也不是你說棄就棄的。對于這種花費了人力物力選出來的中標人,棄標是要負法律責任的,輕則罰沒投標保證金,重則取消投標資格2-5年。接下來,一起來看看棄標被罰的法律依據和實際案例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四十五條 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xié)議。
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第六十條 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適用前兩款規(guī)定。
實際案例:
1、被沒收投標保證金
新疆一家企業(yè)因項目負責人是該公司法人且該法人已有在建項目、人員緊張等自身原因,放棄中標資格。招標人決定沒收該企業(yè)投標保證金50萬元,第二中標候選人順位中標。
2、被暫停某地某領域項目的投標資格
珠海一家企業(yè)在中標后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簽訂合同,主管單位將這兩家企業(yè)進行通報批評,并記入珠海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評價系統(tǒng),暫停兩家企業(yè)在珠海市建設工程項目中的投標資格。
企業(yè)在投標前就應該充分衡量自身承接項目的時間和能力,切莫在中標后再棄標,因小失大,得不償失。